山東金長虹律師事務所位于雄偉的泰山腳下,始建于1984年,是泰安市設立的首家法律服務機構,前身為泰安地區法律顧問處,2008年經批準改制為合伙制律師事務所。本所辦公地址位于泰安市核心地段,交通便利,辦公用房900余平方米,現有執業律師及工勤、輔助人員二十余人。執業律師均畢業于國內知名法學院校,具有扎實的法學理論功底與嫻熟的實踐經驗,并有多人受到省市各級表彰。
根據地方法律服務市場的實際需求,本所下設金融保險業務部、刑事行政業務部、公司業務部、民事商事業務部、建筑房地產業務部和辦公室、財務室。本所業務范圍囊括公司合規、金融保險、證券期貨、建筑房地產、知識產權、投資并購、破產重整與清算、文化體育產業、合同與債權、婚姻家庭、權益保障以及涉外商事等領域的法律事務,以及刑事辯護與代理、行政復議與訴訟、民商事仲裁與訴訟、公益訴訟、律師見證、政府法律顧問和企事業單位、私人法律顧問等。
多年以來,本所以優質、高效的法律服務贏得了社會各界的認可和贊譽,連續榮獲 省級文明律師事務所 、 全省優秀律師事務所 、 市級文明單位 、市級 文明 優秀 十佳 律師事務所等榮譽,多次榮立集體二、三等功。1997年至1998年,本所率先被中國證監會、司法部、省體改委、省司法廳、國家計委授予從事證券、股份制改制、國家大中型基建項目招投標三項特許法律業務資格。2007年、2016年,本所被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、泰安市中級人民法院確定為企業破產案件管理人。2017年,本所榮獲泰安風云榜 2016年度泰安影響力品牌 稱號。
通過多年的辛勤耕耘,本所已經成為本地區規模較大、業務能力較強的綜合性律師事務所。